关于开展跨校结对研修优秀组(对)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662次
各中小学:
近年来,“跨校结对研修”在我市中小学蓬勃开展,对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教研组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均衡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促进此项活动的开展,发挥其积极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校结对研修优秀组(对)”评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由学校或教师个人组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结对形式如新教师“入岗培育”工程等除外)的跨两校或多校的“跨校结对研修体”,包括集体(教研组或备课组)、个人两种形式。建对时间必须在两个学期以上(由学校在申报表评价意见中作出说明)。
二、评比要求
分集体和个人填写评审表(见附件),经结对双方学校审核后连同相关必要的佐证材料(如活动记录、获奖证书复印件、绩效证明等)于6月30日前交研训中心办公室。
三、表彰奖励
教育局将分集体和个人两类对“跨校结对研修”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跨校结对研修”是一项有利于学校教研组特别是农村学校教研组建设、有利于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好举措,各校应予重视和大力支持,并以本次评比为契机,总结工作成果,推介典型经验,完善保障促进机制,进一步提升校本研修工作效能。
附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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