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速交中小学教学常规大检查学校自查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627次
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教学常规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坛教研〔2010〕第3号)文件要求,9月-10月为学校自查阶段,各校自查报告须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稿发送至jttyp@126.com。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学校未能上交,请学校领导过问此事并迅速按照要求上传。
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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