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常州教育  |  常州教科院  |  邮件中心  |  协同办公  |  返回教育服务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教师发展中心>>学科通知>>综合通知>>综合通知>> 文章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979次

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通知精神(教语用司函[2006] 17号),为配合今年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语用司委托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举办“第二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江苏省语委办、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要求各地区组织教师参加本次“基本功大赛”。本次活动旨在提高广大教师对语言文字基本功的认识,推动国家语言文字法及相关规范标准在语文教学中的落实,促进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开展。

大赛内容:

1.课程标准涉及的语文基础知识;

2.教学中应遵循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书写及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

参赛对象:中小学教师(我市建议40岁以下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均要参加)

时间安排:

1200661日—1031日,各校自行组织集体报名,邮购《语文建设》杂志2006年增刊(答题材料,每本6元,报刊社届时将开具正式发票);

邮局汇款:邮编——100010;地 址: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建设》编辑部(收),附言栏内写下“基本功大赛”;

银行汇款:户名: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

2111日—1231日,参赛教师答题;各校统一邮寄答卷到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1231日为试卷回收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由专家评选;

3.评选工作完成后组织研讨交流,召开颁奖大会。

联系人:孙建强、汪海龙

联系电话:010655929616559877

传真:01065247752 Emailywjs2008@126.com

金坛市教育局教研室

2006925

昨天访问: 226675  |  今天访问: 280825  |  本月访问: 280825  |  上月访问: 10859587  |  访问总数: 267737048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