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979次
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通知精神(教语用司函[2006] 17号),为配合今年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语用司委托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举办“第二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江苏省语委办、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要求各地区组织教师参加本次“基本功大赛”。本次活动旨在提高广大教师对语言文字基本功的认识,推动国家语言文字法及相关规范标准在语文教学中的落实,促进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开展。
大赛内容:
1.课程标准涉及的语文基础知识;
2.教学中应遵循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书写及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
参赛对象:中小学教师(我市建议40岁以下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均要参加)
时间安排:
1.2006年6月1日—10月31日,各校自行组织集体报名,邮购《语文建设》杂志2006年增刊(答题材料,每本6元,报刊社届时将开具正式发票);
邮局汇款:邮编——100010;地 址: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建设》编辑部(收),附言栏内写下“基本功大赛”;
银行汇款:户名: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
2.11月1日—12月31日,参赛教师答题;各校统一邮寄答卷到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教育部语言文字报刊社(12月31日为试卷回收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由专家评选;
3.评选工作完成后组织研讨交流,召开颁奖大会。
联系人:孙建强、汪海龙
联系电话:(010)65592961、6559877
传真:(010)65247752 E—mail:ywjs2008@126.com
金坛市教育局教研室
200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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