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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案例资源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3862次

各学校:  

根据江苏省《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集合“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线下培训方案计划,同时也为切实提高我区广大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将举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案例资源评比活动。考虑到我区上学期末在 “能力提升工程”线下研修方案中已经布置了相应的优秀成果比赛任务(通知中的第四项),所以此赛中的作品可以重新按新要求整理后参加本次赛事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比赛内容  

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典型案例,包括微课程、课堂实录等,主要体现一线教师围绕教育教学中的某个问题、知识点等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微课程应采取“叙事方式”描述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成效及反思等,一般不超过15分钟。课堂实录为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视频录像,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教学设计、课件和教学反思等辅助材料。(注:上交作品中类别单是课件作品的不参加省级选拔推送活动)  

三、征集要求  

1.案例资源应为201511日以后开发完成的资源。  

2.案例资源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符合国家有关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  

3.案例资源必须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4.案例资源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资源的媒体格式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参见附件1)。  

5.案例资源申报前应进行过杀毒处理。  

四、截止时间  

20161014日前  

五、奖项设置  

1.我区根据资源上报情况分学段进行评选,并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学科最优秀资源将选送至上级部门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2.省级部门将根据各市区选送的作品分类评选出优秀奖和参与奖。其中,设优秀奖120件,获奖资源纳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课程资源库,并按每课2000元予以奖励;设参与奖400件,获奖资源纳入江苏基础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资源中心,并按每课500元予以奖励。  

六、报送要求和方式  

1.各校报送作品时兼顾各学科,每学科限1件作品。城区各校不超过5件,乡镇学校每校不超过3件。  

2.网盘共享链接方式递交作品。作品及相关电子材料,包括资源申报表(参见附件2)以教师姓名为文件夹存放,然后集中于以校名命名的根目录中,根目录中存放学校的资源汇总表(参见附件3),最后将校名命名的文件夹共享后将链接发送至jtdj2015@126.com(注:一定要将分享链接复制到邮件正文中发送,不能直接将网盘共享链接分享到指定邮箱)  

3.部分已经评选上交的学校需要将网盘中资源按此次比赛要求整理好后重新分享并发送链接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主任 82368956 王老师 82368976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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