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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922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精神,加强教师研修社区、学习空间建设,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金坛中专的在职教师。  

二、参赛方式 

参赛人员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或江苏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be.jse.edu.cn/)进入“中小学教师微课比赛”栏目(浮动广告窗口)进行参赛。2014330日起,可网上报名并上传作品,具体技术规范和操作步骤请参见网站的使用说明和帮助文档。  

三、参赛内容及要求  

1.“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教学内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用于帮助其他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促进专业发展。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基本内容依据,自选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5-10分钟左右的微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本次微课比赛作品包含:主微视频、作品简介、作品缩略图以及作品创作说明(教学设计、学习指导、配套学习资料、制作技术介绍)等,作品格式及上传要求详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微课大赛”网站相关文档。  

2.我市各校必须根据学校学科特点选择参与,每校至少组织一门学科参与,并确保作品质量,每校最多推荐5件作品参加复赛。  

3.内容具体细则详见比赛平台中相关视频和文本要求。  

四、竞赛程序  

教师通过学校选拔推荐参赛,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阶段:2014210日至2014430日为各市、县(市、区)动员发动、骨干培训和学校组织教师制作、上传作品时间。各校要采取全员参与、小组合作等多种方式征集、推荐作品,对符合要求的作品学校可认定校本培训学时。每校最多推荐5件作品参加复赛。  

2.复赛阶段:201458日至79日为市级赛事组织评选时间。各市要制定市级奖励规定,奖励以认定培训学时、等同于职称评审中若干条件等政策性鼓励为主要形式,以鼓励教师自主学习、主动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目的。每市推荐50名进入全省决赛。  

3.决赛阶段:2014710日至910日为全省决赛评选时间。省教育厅将聘请专家结合复赛推荐意见评选出最后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奖。所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教师,可认定县级以上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记录入库。对获得省级奖项的,相关作品将被作为教师培训的课程资源使用,并予以相应奖励。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每件作品原则上署名1人,最多不超过2人。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2.本次比赛具体要求和细则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活动网址:http://www.ec.js.edu.cn/art/2014/1/24/art_4266_142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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