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094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校园电视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校园电视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为配合“第四届中国校园电视节暨第九届中国中小学校园电视奖评选活动”的选拔工作,常州市教育局将于2012年3月至2012年6月开展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现将组织我市各校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形式:专题类、新闻类、文艺类。
二、参赛说明:
1.本次评选活动特设定主题:“五色教育”(红色民族精神教育、金色公民教育、绿色生命教育、紫色科技教育、蓝色爱心教育)。表现形式不限,节目长度不超过5分钟。
2.专题类:可以从教育教学、特殊事件、校园人物等方面进行充分展示,有明显纪实风格,不允外加虚假操作。长度不超过5分钟。
3.新闻类。要求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及文字精炼、篇幅短小等基本特征。它需要包含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用事实说话是校园新闻的一个重要特征。长度不超过3分钟。
4.文艺类。要求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在创作中主要抓住细节的表现,注重真实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结合。校园歌曲(MTV)分原创和再创作,要求画面紧扣主题并配上字幕,达到可视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三、节目要求:
作品主题鲜明,立意深远,镜头组接流畅,图像色调纯正、清晰稳定,字幕工整、大小恰当,解说词清楚、语调亲切,声画同步,动画、特技运用合理,音乐、音响恰到好处。
四、节目评审:
1.邀请相关方面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本次评选活动将根据参赛作品总数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推荐部分获奖作品参加第九届中国中小学校园电视奖评选活动。
五、报送要求:
作品报送至2012年6月5日截止。参评作品统一使用电子(MPG)格式。凡技术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参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光盘盒上请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参评类别、时间长度等信息。
请参赛单位填写好活动申报表(见附件),节目创作说明在500字以内,连同参评作品光盘一道送交市教育研训中心信息资源部。
联系电话:82368976
联系人: 王 老师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发现有抄袭现象即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2.本次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大赛组委会说明。
附件: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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