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283次
各小学:
根据《2010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有效应用(小学语文)第五阶段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教师关注数字化课堂教学研究,促进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变课堂教学方式,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推进数字化校园的发展进程。
二、培训课程和方式
1、培训课程
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有效应用(小学语文高年级)
2、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培训、自主实践、平台交互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培训:通过教学观摩、专题研讨、专家评点的方式,提高教师对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有效应用的感性认知的实践水平。
自主实践:结合培训中的典型案例、应用方法等,在课堂进行实践应用和研究。
平台交互:反思自主实践中的得失,撰写相关案例与论文,并上传至“教师专业发展网”,进行交流学习评价。
三、培训对象
省、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小学)分管现代教育技术校长,语文教研组长,五、六年级语文学科组长,每校4名。
四、培训内容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 2010年10月29日 (周五)一天。 2、培训地点:武进区湖塘中心小学(北校区)
3、培训内容(见附件1)
第二阶段:课堂实践
实施时间:2010年11月—2011年2月
具体内容:
1、各学校参加培训的分管校长,回校后做好校级培训,落实第一阶段培训内容,并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实践。
2、各辖市(区)电教中心(馆)分管小学负责人组织好辖市(区)级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有效应用(小学语文)课堂实践,并做好案例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
第三阶段:平台交互
实施时间:2010年12月—2011年2月
利用常州市教师专业发展网(),发表实践案例,交流应用心得,撰写应用案例及论文,上传并共享交流。
五、报名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于 10月12日 前填写好《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有效应用(小学语文)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以邮件发给市研训中心贺老师。 10月29日 上午7:20准时出发集中前往武进区湖塘中心小学(北校区),过时不候。
六、相关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0〕120号、苏财综〔2000〕60号文件规定,培训费用:100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13862686024,电子邮件:。 :1.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有效应用(小学语文)培训活动安排
2.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有效应用(小学语文)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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