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作品参加第七届中国中小学校园电视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242次
各有关学校:
接常州电教馆通知,在金坛市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中获一、二等奖(见金坛教育研训网/公告公示栏目)的作品均可参加全国校园电视奖评选活动,具体参加办法见附件。各相关学校可以根据“第七届中国中小学校园电视奖参评说明”中具体要求和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活动。请需要参加此次活动的学校直接将光盘、评审费等寄往组委会。
联系方式:
参评资料按照以下地址邮寄至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运河东路578号 邮编:214023
电话(传真):0510—85726567 82820224
联系人:陈惠蓉 王霓
另,本次活动截止时间延长到 7月10日 ,其他详细事宜,请参阅附件中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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