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3017次
各学校:
为了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工作,不断丰富基础教育资源,提高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的效益,探索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关于推荐优秀基础教育资源的通知》(教基二司函〔2009〕17号)精神,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推荐优秀基础教育资源活动,遴选出一批高质量的基础教育资源,通过江苏教育资源网及国家教育资源网,免费提供全省及全国中小学使用。我中心根据苏教办电[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推荐意义
本次优秀教育资源推荐活动对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特别是共建共享机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地市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广泛宣传、做好遴选和审查工作,确保将本地的优质资源和学校教师在教学中使用资源的先进经验推荐上去。
二、推荐范围
各级教育部门(包括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师、电教工作者,以及其他资源开发单位和人员)特别是有政府资源建设经费投入的单位、教材出版单位、资源开发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开发资源与国家资源的互补性,提供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全国共享。
三、推荐内容
在研究和使用2003-2006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所建设的教育资源(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的基础上,根据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性和优质性等原则对现有资源进行必要的补充,提供在教育资源的教学创新应用中所产生的新资源。请各校根据要求(附件1)重点遴选充实专题教育和知识点教学两类教育资源。
四、推荐办法
1、各有关单位上报的资源先由省辖市教育部门进行初审,从中选择优秀资源,认真填写表格(附件2)后由各省辖市教育部门以市为单位报送省电教馆。
2、通过省电教馆组织评审后的优质资源,将上传至江苏教育资源网,由省电教馆发放证书并报送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出的优质资源将进行整合后,通过卫星IP广播和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免费提供全国中小学使用。
3、 入选江苏教育资源网的资源报送单位将本着共建共享的原则,无偿提供给江苏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使用,入选国家基础教育网的资源著作权单位,教育部教育政府采购中心将与其签订资源共享协议,支付一定的资源使用费。因此,报送单位须依照规范预填写好愿望价格和最低价格。签订共享协议后,资源的著作权属性不发生变化。资源中引用资源的使用权由资源提供单位和个人负责,承诺不会因全国共享引发版权问题。未被选入江苏省教育资源网的资源不再给予任何证书及费用。
4、本市资源报送研训中心的日期:学校及个人报送时间为1月10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市研训中心联系人:陈国富。电话:82368936
金坛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2009.12.14
:推荐优秀基础教育资源的要求
:优秀基础教育资源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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