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3937次
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相关精神,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少工委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知》(团苏委联[2008]9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使用大型国庆献礼片《可爱的祖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普法电视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献礼片《可爱的祖国》是一部以全景式地向青少年展示我们伟大祖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美丽的山水,以及六十年来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电教教材。请各市督促学校组织学生观看和学习该片,并开展相关活动,对学生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情感,坚定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的信念。
二、在全国人大内司委、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摄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普法教育电视片,对每条法律解读加案例而拍摄,并编辑了图文并茂的配套读本,具有唯一性。同时,常州电教馆将在11月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普法教育电视片观后感网上征文大赛(具体时间及实施办法另行通知),推荐优秀征文参加省级大赛。
三、由江苏省电教馆统一发行的国庆献礼片《可爱的祖国》订价为220元/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普法电视片订价为350元 /套和《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防范》电视教育片订价为220元/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普法读本订价9.00元/本。
四、各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要求各级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和信息技术特色学校配备1—2套,所需费用从信息技术教育费中列支。并于9月18日前将征订数字报至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联系人:陈国富,联系电话:82368936,电子邮箱:jtscgf@126.com。
附件:一、国庆献礼片《可爱的祖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普法电视片征订汇总单
二、《关于做好国庆献礼片《可爱的祖国》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信办〔2009〕7号)
三、《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型普法电视片等电教教材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苏电教〔2009〕23号)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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