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缴2008年春学期电教教材款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4578次
各小学、初中
2008年春学期电教教材已经发放到位,根据各校实际征订情况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小学4.8元/生,初中6.4元/生),各校本学期应缴款项的具体数目请见附件。
请各初中于 6月24日前 、小学于 6月25日前 (与试卷款一道)将上述款项上交到市教育研训中心会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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