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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4098次

各幼儿园:  

为提高我市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与研究的水平,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探索和实践,努力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现将幼儿园有关电教评比活动通知如下:  

1.参评范围:  

学科、版本不限;市级以上(含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幼儿园必须选送,其它幼儿园自愿选送。  

2.参评内容   

1)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活动实况录像;  

2)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与研究论文、教育叙事。  

3.技术要求  

“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活动实况录像”评比技术要求:  

⑴视频质量不低于MPEG-2格式标准,图像压缩分辨率为720 x 576,保存为WMV格式的文件。  

⑵始端总片名为《网络环境下的幼儿园教学活动实况》,时间为8秒,无音乐。  

⑶课题、教材版本、年级、执教老师姓名、学校在一幅上显示,共12秒,无音乐。  

⑷课时长度根据大、中、小班实际情况而定。  

⑸画面清晰,图像稳定、无抖动,布光均匀,色还原正确。  

⑹多媒体演示清晰,色块搭配协调,文字特出。  

⑺教师和学生声音清晰、不失真、无杂音。  

⑻片尾是制作单位和制作日期,显示10秒,无音乐。  

4.报送要求  

所有作品均以光盘形式报送,请各幼儿园集中刻录,报送至市研训中心教研部袁英老师处。请分类建文件夹,包括“第二届常州市教育技术能力竞赛参赛作品名单”(见附件2)、“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作品参赛登记表”(见附件1);教学录像一节课刻成一个光盘;论文、教育叙事用WORD编辑,在题目下设链接,并用A4纸打印两份。  

5.报送截止日期:2008年6月10日。  

附件:  

(1) 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作品参赛登记表

(2) 第二届常州市教育技术能力竞赛参赛作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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