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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小学音乐教师技能达标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766次

各小学: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中小学音乐教师职业技能标准(试行)》要求。我区将利用2-3年时间对全体音乐教师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达到省标要求;年前布置音乐教师教材即兴伴奏练习,现决定在六月中下旬进行音乐教师技能过关与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四十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的音乐教师进行即兴伴奏考核并评选出奖项。    

2.四十周岁以上(197711日以前出生)的音乐教师进行即兴伴奏过关,并鼓励其参加奖项评选。    

3.达标考核内容:小学音乐三——六年级下册音乐教材歌曲。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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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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