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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4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4805次

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20178号)和常州市《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开展新一轮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区所有在职教师,都将参与此次晒课活动。  

1.所有省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和获市及辖市(区)“五级梯队”称号的优秀教师(无年龄限制),必须参与“优课”评选(即晒出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①教学设计、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③课堂实录(录像)、④评测练习等四项)。  

2.全市所有45岁以下教师必须参与“晒课(无录像课)”,45岁以下年轻教师可适当按照其中的前两项要求参与“晒课”(即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①教学设计、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两项),鼓励青年教师参与“优课”评选。  

二、具体要求  

1.课堂实录(录像课)要求教师能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授课,在课堂教学中不断探索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深度融合和常态化应用。  

2.课堂实录(录像课)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声音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3.每堂课要有片头片尾,要求注明教材版本、课题、第几课时、执教教师、学校等信息。片头片尾时长分别6秒左右。  

4.现场观摩活动的录制的课,要求后期处理,画面中不得出现走动的、交头接耳的听课教师、摄影摄像等与课堂教学教学无关的人员,师生课堂对话要清晰,课件等资源展示要清晰。建议两机位拍摄,电脑信号能单独输出到录制设备,技术和设备问题可以互相借助兄弟学校技术人员合作完成。  

5.学校自动录播系统录制的课,只要符合上述要求,都可以参与优课评选。  

三、晒课时间  

为保证上传工作顺利进行,本次上传采用分学段上传的方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即日起至531  

初中:即日起至630  

小学4-6年级:41-731  

小学1-3年级:51-831  

四、组织实施  

各校要建立相应的的工作机制。要求本校教师将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去,并帮助教师按要求摄制好每一堂录像课。  

本次晒课活动所有教师将重新开始新一轮晒课,各校要总结上一轮晒课的经验,更加注重“晒课”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区省级和部级“优课”获奖比例。凡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获部、省级“优课”的等同于获省级比赛一等奖,获部、省及市级“优课”可认定完成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  

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任务,责任到人,确保831日前全面完成新一轮100%教师参与晒课的工作目标。  

五、其他事项  

1.晒课全国技术及相关技术问题求助方式  

平台官方咨询电话:400-8980-910  

咨询QQ400898091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咨询邮箱:4008980910@qq.com  

2.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指南访问地址http://tz.1s1k.eduyun.cn/1s/hdzn/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  

1.苏教办基函﹝2017﹞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2.2015-2016年我区晒课获部优、省优荣誉情况统计表

3.没有部级“优课”节点的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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