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送第三期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信息发布:冯正平 浏览量:2245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局4月28日所发(坛教〔2018〕10号)文件精神,凡具备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依据相关要求参加第三期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申请确认制”条件者可依据《工作室建设指南》,选定项目(课题),自主申报,并将《申报表》及《工作室建设方案》文本材料送教师发展中心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六楼),电子稿发jtjspx@126.com。截止时间:5月11日。
2.符合“竞聘考核制”条件者可依据《工作室建设指南》,选定项目(课题),自主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及佐证类文本材料送教师发展中心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六楼),《申报表》及《工作室建设方案》的电子稿发jtjspx@126.com。截止时间:5月15日。
联系电话:继续教育办公室82368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