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常州教育  |  常州教科院  |  邮件中心  |  协同办公  |  返回教育服务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教师发展中心>>学科通知>>小学通知>>小学语文>> 文章
2018年金坛区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教育教学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8    信息发布:孔蕙萍    浏览量:2305次

各小学

为促进我区小语学科教学工作的总结和交流,提高教学的有效性,经研究决定,并报请常州市教育学会批准,金坛区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将在近期开展教学论文的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常州市教育学会会员

二、论文要求:

1. 参评论文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尚未在报刊上发表过的和未获省级奖励的文章。论文内容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引用他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句子等应做标注,坚决反对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区教育局及作者所在单位。

2. 论文应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立意新颖,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给人启迪,对学科教学有较深刻的见解;能体现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探索、新成果;关注教学改革、评价改革的热点,关注学科教育教学的发展,对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益有自己的思考与发现等。

3. 参评论文题目自拟,内容自定,应注重理论思考和实践研究,属于工作总结或解题指导等文章不予评比。

4. 论文字数在40006000字为宜。

三、报送要求:

1.学校应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做好质量把关,择优选送论文参加本次优秀论文评选。

2.参加论文评比的作者,必须按要求填写好《常州市教研系统教学评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置于论文前装订,随参评论文一起上报。每位作者只能报送1篇论文。

3.各校参评论文(纸质稿1份和电子稿1份)、论文评比申报表(详见附件2)于2018910前送金坛教师发展中心小语组,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省教研室通知

四、评选办法:

1.区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2.按《常州市教育学会关于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管理办法》规定,选12篇送常州市参评。

3. 经复选后的优秀论文将由常州市教科院统一报省教研室参加评比。

4.对抄袭的论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教师本年度的论文获奖资格和下一轮年会论文的参评资格,在常州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教师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昨天访问: 296450  |  今天访问: 47833  |  本月访问: 3682229  |  上月访问: 10859587  |  访问总数: 271138452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