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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常州市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项目设计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3    信息发布:姚爱祥 黄海燕    浏览量:2703次


各高中校:

根据省教研室《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培训活动的准备工作暨举行普通高中项目设计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计案例评选(教师)

1.每一所普通高中根据师资实际,积极组织项目设计案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常州市将举办首届普通高中教师项目设计案例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评选。省教研室将对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的案例将在全省共享,以推进全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中项目设计活动的开展。

3.每一所普通高中教师项目设计案例评选作品不超过3件(不得少于1件)。

二、项目设计案例评选要求

1.项目设计主要指基于生活中的某个现实问题展开探究、设计、制作等活动,通过完成相关的作品、方案等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综合能力。项目设计内容不限,可以是关于科技创新的,也可以涉及社会现象、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

2.项目设计的教学案例的具体撰写格式参见附件1,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每个项目设计的署名教师不超过3个。报送纸质稿一份,电子稿一份。

三、作品评选日程安排:

各学校根据要求积极组织,鼓励教师与学生积极参与,并于1018日前将相关作品报送至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515室。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老师,电子邮箱:hyxxhhy@163.com,联系电话:13776385566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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