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相关师训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信息发布:冯正平 浏览量:2450次
各中小学: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财务规定,现将第二批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优秀)奖励经费、2018年度“草根工作室”奖励经费、第三期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第一年活动经费、2017年度新教师“入岗培育”优秀及其合格指导教师科研奖励经费等4项经费统一划拨至所在学校账户(获奖名单及经费清单见附件)。
请各校财务科以“往来”作为“收入项目名称”开具非税收入发票至“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请各校于本周五(1月11日)下班前将发票(一校一票)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财会室(五楼520室)。
经费到学校账户后,请各校校长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处理,并确保专款专用,合规支取。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2368996、82368836。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