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金坛区第三期名教师工作室2020年度活动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 信息发布:冯正平 浏览量:5159次
各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各相关学校:
根据《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现将金坛区第三期名教师工作室2020年度活动经费发放给各工作室,发放标准为每个工作室8000元。
该经费将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划拨至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账户,由工作室领衔人根据活动需要并按《关于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之规定及相关财务规定支取使用。
请各校按本校所属名教师工作室活动经费总额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至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请将票据于一周内送至局结算中心徐萍会计处。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金坛区名教师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