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信息发布:王志忠 浏览量:1051次
各有关学校:
根据研究工作计划,及金坛区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阅读与表达”专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金坛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阅读与表达”专项备案课题。
备案后没有进行开题,或者没有正常开展研究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已经立项为其他类别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评估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三、评估程序
1.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专项课题的课题进行现场评审。
2.各课题组根据中期研究报告及PPT进行中期研究汇报(汇报不超过15分钟)。
3.评审专家组查看各课题组提供的材料,对各课题的研究予以评述和指导。
4.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评审结果,评审结果为“合格”的课题为区“立项”课题,评审为“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立项。审核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准备
1.开题论证书(无开题论证意见、无专家签名、无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均视为无效材料)。复印3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打印3份。
3.课题中期评估表(见附件)。打印2份。
4.课题的其他阶段性成果,力求少而精,能高度聚焦于课题,着实反映研究成效。
五、其他
1.课题组在中期评估阶段可以对课题名称(包括研究范畴、内容、方式等)、课题组成员等进行适当的自行调整,无须另外提交变更表。各校组织上报中期评估表时,要提示课题组注意调整部分,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评审将依据课题过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