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学期课题结题鉴定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信息发布:王志忠 浏览量:959次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春学期课题结题鉴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关于开始时间,上午8:00开始,下午1:30开始。请通知课题组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准备工作。
2.关于成果鉴定书的填写,封面上的编号、类别要填写准确、完整(见结题安排表)。课题名称要与中期评估表保持一致。关于组织鉴定单位,常州市重点课题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其余的均填写“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主持人与成员列表,不得超过规定数量,且要与中期评估表中的情况保持相对稳定,主持人发生变动的要出示已经批准的变更申请表。课题主持人与成员列表页不得跨页。
成果鉴定书不要装订!
3.关于需要提交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必须是课题研究核心直接相关且正式发表或者获奖的论文,数量不超过4篇,其中课题主持人(包括第二主持人)必须要有1篇,获奖的须复印获奖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也要带到鉴定会现场审核。
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