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7 信息发布:陆卫英 浏览量:152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根据《金坛区第四期名教师工作室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审核金坛区第四期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材料及相关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2024年5月11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金坛区第四期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一并交学校审核。
2.2024年5月14日前,领衔人申请者所在学校组织专人根据文件精神、申报者一贯表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3.2024年5月18日前,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将申报材料送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1504室陆卫英老师处,联系电话:13813512400。
4.2024年5月25日前,组织专家根据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考核和综合评议,现场考核方式为申报人PPT汇报及答辩。
5.2024年5月31日前,在综合考虑学段、学科等因素的基础上,区教育局考核小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考核,确定金坛区第四期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