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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科学、综合实践、品德课程学会重新登记会员及发展新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691次

金坛区各学校:   

按照常州市教科院的要求,根据《常州市教育学会章程》,依据《关于常州市教育学会重新登记会员及发展新会员的通知》要求,常州市综合类课程(小学科学、中小学综合实践、小学品德)学会将进行原有会员重新登记及发展一批新会员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会授权各专业委员会及辖市区教育学会发展个人会员   

各专业委员会从接到本通知起,对原个人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并发展新的个人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会个人会员的条件   

1.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   

2.愿意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及分支机构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本会及各专委会组织的论文评比(非会员不得参与);   

3.参加本会及分支机构的学术活动;   

4.获得本会及分支机构服务的优先权;   

5.对本会及分支机构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6.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及分支机构的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及分支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3.维护本会及分支机构的权益;   

4.积极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5.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会员入会程序   

1.各学校向我区教师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会员电子登记表并粘帖电子照片(见附件),同时提交用于制作会员证的2寸纸质照片一张(照片反面写上学校和姓名);将申请表在915号前送达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515室。  

2.会员证由本会统一制发。   

六、会员年限及交纳会费的规定   

1.入会以五年为一周期,一个周期结束后到审批单位进行验证及交费手续;   

2.每年个人会费10元,共50(一次性交清)   

七、登记完成时间   

截止上交时间为2015915日。   

请各校教导处分管主任及时布置上交。

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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