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3297次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展示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反映深受幼儿喜爱的自制玩教具成果,根据国家、省、常州关于开展第四届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今年7月上旬开展全市幼儿园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各幼儿园。
二、参评范围、分类
(一)申报的作品须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在往届全省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曾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自制玩教具作品不得申报。
(三)以“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倡导游戏活动”为主题。申报的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分类为:①运动类(YD),②科学类(KX),③建构类(JG),④语言阅读类(YUY),⑤美工类(MG),⑥表演类(BY),⑦角色类(JS),⑧益智类(YZ),⑨音乐类(YY),⑩其他类(QT)。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10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四)不接受申报作品。
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为不接受申报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三、参评说明
1.各幼儿园根据评选要求组织初评,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区级比赛。
2.填写《参评作品汇总表》(式样如下,采用excel格式),提交电子稿,于6月28日前发送给教师发展中心袁老师,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序号 | 作品 名称 | 类别 | 申报单位 | 申报者 | 备注 |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
1 | |||||||
2 | |||||||
…… | |||||||
10 |
3.参评数量:各幼儿园参评作品数量最多2件。
4.参评方式:现场实物展评,参赛教师作3分钟教玩具作品解说,包括教玩具制作的材料、制作的方法、教玩具的玩法等。具体评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立
本次展评活动将设立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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