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731次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大力推进校园诗教工作,提高运用语文知识和锤炼语言的能力,经教科院领导同意,将继续举办“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比赛”。现将2016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八年级学生中传统诗词爱好者
二、比赛办法:
1.报名方式:学校组织,自愿报名
2.创作要求:
(1)体裁:各类古体诗、格律诗、词。
(2)内容:反映现实生活、歌颂美好事物、抨击丑恶现象、表现真情实感。
(3)古体诗以七言四句的形式为主,要求押韵;格律诗基本押韵,尽量符合平仄要求;词基本符合词牌句式并押韵。独立创作,严禁抄袭、代作。
三、比赛步骤:
分三步进行:
1.校级比赛
各校年级组组织比赛,评出校内一、二、三等奖若干;
2.市区(含天宁、钟楼、戚墅堰三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农村学校3~5篇、城区学校10~15篇的数额在12月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研训中心,除打印件以外,各校以校为单位,将参赛电子文本发送到jyslwy@126.com;
(2)市研训中心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月15日之前送常州市教科院,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3.大市级比赛:
市教科院聘请“常州市舣舟诗社”专家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7年元月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
二等奖:20名
三等奖:30名
五、补充说明
对获奖的学生,发教科院盖章的证书。
附件:参赛作品汇总表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中语组
2016年11月15日
昨天访问: 226675 | 今天访问: 194919 | 本月访问: 194919 | 上月访问: 10859587 | 访问总数: 267651142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