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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常州市七年级学生“美文阅读”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997次

为贯彻《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落实“课标”规定的课外阅读要求,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欣赏文学作品能力,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富语文学习的课程资源,经教科院领导研究决定,本学年在全市七年级学生中继续举行“常州市七年级学生‘美文阅读’比赛”。现将2016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七年级学生    

二、比赛办法:    

1.学校组织,自愿参加。    

2.比赛要求:    

1)学生从课外读物(不含与教材配套的课外读本)中推荐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文体不限,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注明作者及出处(提倡节选长篇读物,可自拟节选的标题),文后围绕推荐理由写一段150400字的文字。    

2)一律用A4纸(不收复印件),按“标题-作者-正文-出处-推荐理由-推荐者的学校、班级、姓名-指导教师”的顺序打印;打印必须准确无误(包括标点、段落等),有错要扣分。字体、字号、排版不作统一要求,但必须美观大方。除打印件以外,各校以校为单位,将参赛电子文本发送到jyslwy@126.com。各校在上交获奖作品纸质文本的同时,发送获奖作品电子文本。    

3)评比标准:所推荐的文章按文质兼美的要求评分,文章内容及特色占总分的60%,学生写的推荐理由占40%;由常州教科院中语组组织评委打分,按得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三、比赛步骤:    

分三步进行:    

1.校级比赛    

各校年级组组织比赛,评出校内一、二、三等奖若干;    

2.市区(含天宁、钟楼、戚墅堰三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农村学校35篇、城区学校1015篇的数额在1130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区教师发展中心;    

2)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30日之前送常州市教科院,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3.大市级比赛:    

市教科院聘请评委按规定名额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7年元月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0    

二等奖:20    

三等奖:30    

五、补充说明    

对获奖的学生,发教科院盖章的证书。  

附件:参赛作品汇表总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中语组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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