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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390次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大力推进校园诗教工作,提高运用语文知识和锤炼语言的能力,经教科院领导同意,将继续举办“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比赛”。现将2015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八年级学生中传统诗词爱好者  

二、比赛办法:  

1.报名方式:学校组织,自愿报名  

2.创作要求:  

1)体裁:各类古体诗、格律诗、词、楹联。  

2)内容:反映现实生活、歌颂美好事物、抨击丑恶现象、表现真情实感。  

3)古体诗以七言四句的形式为主,要求押韵;格律诗基本押韵,尽量符合平仄要求;词基本符合词牌句式并押韵。独立创作,严禁抄袭、代作。  

三、比赛步骤:  

分三步进行:  

1.校级比赛  

各校年级组组织比赛,评出校内一、二、三等奖若干;  

2.市区(含天宁、钟楼、戚墅堰三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农村学校35篇、城区学校1015篇的数额在12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研训中心,除打印件以外,各校以校为单位,将参赛电子文本发送到jyslwy@126.com  

2)市研训中心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15日之前送常州市教科院,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3.大市级比赛:  

市教科院聘请“常州市舣舟诗社”专家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6年元月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0  

二等奖:20  

三等奖:30  

五、补充说明  

对获奖的学生,发教科院盖章的证书。  

   附件:参赛作品汇总表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中语组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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