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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金坛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712次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大力推进校园诗教工作,提高运用语文知识和锤炼语言的能力,经教研室领导同意,将继续举办“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比赛”。现将2012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八年级学生中传统诗词爱好者  

二、比赛办法:  

1.报名方式:学校组织,自愿报名  

2.创作要求:  

1)体裁:各类古体诗、格律诗、词、楹联。  

2)内容:反映现实生活、歌颂美好事物、抨击丑恶现象、表现真情实感。  

3)古体诗以七言四句的形式为主,要求押韵;格律诗基本押韵,尽量符合平仄要求;词基本符合词牌句式并押韵。独立创作,严禁抄袭、代作。   

三、比赛步骤:    

1)各校经初选后按农村学校每校3篇、城区学校每校8篇的数额在1215日前由备课组统一将参赛作品送市研训中心;    

2)研训中心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20日之前送常州市教研室;    

3)聘请“常州市舣舟诗社”专家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3年元月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常州教研”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金坛市级比赛按比例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五、补充说明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发研训中心盖章的证书。  

2.所有上交到研训中心的参赛作品,须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下列信箱: jyslwy@126.com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中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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