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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举行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845次

为了征集参加“‘凤凰杯’首届江苏大中小学生诗词大赛”和“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比赛”参赛作品。现将2011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八年级学生中传统诗词爱好者   

欢迎七年级、九年级同学参赛,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凤凰杯”首届江苏大中小学生诗词大赛  

二、征稿内容及要求:   

凡围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歌颂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歌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表达对祖国大好河山和富饶家乡的热爱,描绘城乡建设风貌、山水风光、校园生活和社会民俗风情,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和远大理想志向,反映时代社会生活等重要主题和题材的诗词作品均可参赛。体裁以传统诗词为主,要求主题思想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合乎格律规范,语言清新流畅,富有诗词韵味。篇幅短小精悍的新诗与儿歌也可参赛。  

A4纸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不署名,另两份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校名、班级、联系地址和邮编电话。  

独立创作,严禁抄袭、代作。  

二、报名方式:  

学校组织,自愿报名  

三、比赛步骤:  

1)各校经初选后按农村学校每校3篇、城区学校每校8篇的数额在1020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研训中心;  

2)研训中心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025日之前送常州市教研室;  

3)聘请“常州市舣舟诗社”专家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2年元月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常州教研”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金坛市级比赛分一、二、三等奖,其比例为20%、30%、50%。  

五、补充说明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发研训中心盖章的证书。  

2.所有上交到研训中心的参赛作品,须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下列信箱: jtjyslwy@163.com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 中语组  

  附: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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