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454次
各高中:
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征集、评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优秀实践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所有普通高中。
二、征集内容
各普通高中在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中的典型案例。案例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学校在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中的特色举措、经验亮点。
三、案例要求
1.围绕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任务,形成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有效经验,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聚焦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针对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创新、学生发展指导、教师专业发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一个或几个方面的成果形成案例,避免面面俱到;突出学校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具体举措、成效和经验。
3.案例应具有独创性和典型性,案例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报送遴选事项
(一)组织报送
1.报送方式。普通高中依据自身校情学情,聚焦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创新、学生发展指导、教师专业发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内容,提交优秀实践案例材料电子版,每校不少于15篇,并填写《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优秀实践案例汇总表》(见附件)。各高中以校为单位,将汇总表和案例汇总后集中报送区教育局指定邮箱。
2.报送格式:各校应提交不少于15篇案例内容材料。案例的基本结构一般包括标题、校名、摘要、主体内容、实施成效等部分,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单位名称为仿宋_GB2312五号、居中,摘要、正文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行间距为20磅。案例需以“学校名称+标题”为文件名。
3.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二)组织评选
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优秀实践案例进行评审并推荐到大市参评。本次评选市、区设置奖项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由市教育局公示后我区再发文表彰。部分优秀案例将作为常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系列丛书素材内容,凡参加本次案例遴选的,视为同意前述系列丛书编撰组为编撰系列丛书使用。如有异议,请有关学校书面提出。
联系人:朱春平,联系电话:82881859,邮箱:17119135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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